注意!浙江这些县级审批服务权限可赋予乡镇(街道)实施

2020年12月11日 16:00 来源:浙江新闻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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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浙江省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》。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审批服务的事项、权限类型有哪些?一起来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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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镇(街道)的实际承接能力,按照“成熟一批、赋予一批”的原则,组织辖区内乡镇(街道)在指导目录中认领赋权事项,编制乡镇(街道)具体承接事项目录,依法明确乡镇(街道)执法主体地位,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。结合赋权情况,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(街道)下沉,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,加强服务能力,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衔接,强化监督检查,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和管理服务空白,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。

  省级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市县级部门做好乡镇(街道)赋权衔接工作,协助乡镇(街道)对认领事项进行流程优化,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,并在人员培训、系统应用、数据共享及技术支撑等方面对乡镇(街道)予以支持,保障赋权事项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、有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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